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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來函轉知】經濟部工業局:函轉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新修訂「持有、保存或處分感染性生物材料核備流程」

2014 / 08 / 01

經濟部工業局 函

發文日期:103.7.30
發文字號:工化字第10300705120號

主旨:函轉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新修訂「持有、保存或處分感染性生物材料之核備流程」,請 查照並轉知所轄設置單位/所屬會員。

說明: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03年7月28日疾管感字第1030500441號函辦理(檢附來函影本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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