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來函轉知】食品藥物管理署:配合103年12月31日前西藥製劑製造工廠應全面實施PIC/S GMP,屆時未符合者,不得從事西藥產品生產,後續衍生員工轉業與資遣等問題,請及早因應
2014 / 10 / 28